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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联赛上周末结束了第25轮比赛的争夺,随着联赛进入到收官阶段,比赛中的严重犯规乃至暴力行为屡见不鲜,那么黑衣法官们的执法是否妥当,中超联赛的判罚尺度又是否统一,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资深国际级裁判王学智老师的解读。
山东鲁能VS天津权健
争议判罚:第39分钟,在一次边路争抢中,张诚倒地后遭鲁能队员张弛踩踏,主裁判傅明一开始没有对此做出判罚。直到死球后,傅明经VAR的提示与回看,才补给了张弛一张黄牌。
王学智观点:张弛的动作本身是在没有争抢到球的可能的情况下,一个故意踩踏对方的严重犯规动作。根据规则,张弛这种草率、鲁莽的踩踏对方球员动作,应该直接向他出示红牌。
争议判罚:比赛第79分钟,权健队反击,帕托突破对方的防守后,被戴琳肘击在地。对此,主裁判傅明只判罚了戴琳的一般犯规。
王学智观点:戴琳的犯规动作很“职业”,他是在双方争抢的过程中,先拉扯对方,然后选择在裁判员不容易观察的瞬间,故意用隐蔽的动作肘击帕托。由于裁判员是在双方的身后,所以看不清这个动作,造成了漏判。这个动作本身已经构成了红牌,VAR此时应该提示。
北京人和VS河南建业
争议判罚:比赛第23分钟,建业队球员靳琪一个飞铲放倒了人和队的刘博洋,主裁判只向靳琪出示了一张黄牌。
王学智观点:球员的冲动、浮躁以及自身的不自律,造成了太多的这种暴力犯规。冲动来自愤怒的情绪,这些过激行为的始作俑者是球员的内心不够平静。靳琪的铲球动作属于严重犯规,主裁判应该向他直接出示红牌,此时的VAR不能哑火啊!
人和替补席向主裁判抗议
争议判罚:比赛第60分钟,还是靳琪与刘博洋。两人在争球过程中,均飞身蹬向对方,导致双双倒地。对于这次冲突,主裁判只给了刘博洋一张黄牌。
王学智观点:这是双方跳起争高空球时,目的都不在球的情况下发生的暴力行为。运动员在比赛中,用情绪处理场上矛盾是一种下策。在这次争抢高空球的过程中,双方队员均未朝着球的方向争抢,而是同时故意蹬向对方要害部位。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员应该当即向双方各出示一张红牌,这种动作在国内外赛场都是罕见的。出示红牌对制止不断蔓延的球场暴力能起到警示作用。
广州富力VS北京中赫国安
争议判罚:第28分钟,在一次边路争抢中,肖智亮出鞋底,铲倒了王子铭。主裁判吹停比赛后,先是给了肖智一张黄牌,但是经过VAR的提示、回看后,改判为红牌。
王学智观点:当时,裁判员的位置距离犯规地比较远,而且他和双方的接触点形成了一个重叠,视线被遮挡,导致他看不清事发经过的接触点,造成了他最初的黄牌处理。之后,经过VAR提示后改判红牌,我认为这是正确的。应该指出,由于裁判员对规则精神的理解不同,判罚的尺度也是有差异,通过科学的手段纠正错判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VAR在何时出现,是执法者们探讨的课题!
大连一方VS江苏苏宁
争议判罚:比赛第14分钟,在一次双方的边路争抢中,谢鹏飞倒地,但主裁判并没有及时吹停比赛,一番混战后,引发了双方球员的大规模冲突。
王学智观点:比赛进行中,对于此类犯规裁判员要在第一时间把它吹掉。这次冲突的苗头就是在苏宁队队员谢鹏飞倒地之后。当时,谢鹏飞用腿把球夹住了,这本身就是一个危险动作,主裁判应该立即吹停比赛,这样就不会发生之后的冲突了。规则规定:球员在争球过程中做出的任何动作,存在对对方(包括自己)造成伤害的危险,包括是附近的对方队员因为害怕受伤而不敢争抢球。无论是对自己或是对对方构成危险时,裁判员都要立即鸣哨,判罚危险动作犯规。在这次处理中,裁判员显得优柔寡断,反应慢了一拍,这就引爆了之后的冲突。
河北华夏幸福VS广州恒大
争议判罚:第28分钟,河北华夏幸福队长传。面对险情,曾诚跑到禁区外用手接球,随后又把球控制在禁区内。由于故意手球,裁判员向他出示了黄牌。
王学智观点:恒大队后卫的回追非常关键,正是由于防守队员的回追没有让河北华夏幸福控球队员形成一次明显的得分机会,这是裁判员向曾诚出示黄牌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对方形成单刀即将与守门员一对一时,无论防守队员身处何地,都要全力回跑。因为规则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员会根据防守队员的位置和人数来决定判罚的尺度。应该说主裁判的这次判罚还是非常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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